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2021年6月,**省某监理企业在参加**市某工程监理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证明材料。经**市公管局调查核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对企业及有关负责人罚款36000元,违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曝光披露。
案例2.评标专家私下收受投标人财物案。2023年11月,**省公共**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辛某某在参加**市某公路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陈某某,收受陈某某财物好处3000元,为其指定的特定投标人倾向性打分。经**公管局调查核实,辛某某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情形。2024年3月,辛****交通运输局作出没收收受的财物3000元,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委员会成员资格,并清退出**省公共**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
上述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以此为戒,切实树立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