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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我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省专题活动承办单位的通知》(****),经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拟选择**中环****公司作为承办单位。
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省商务厅消费处反映情况(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地址:**市**区龙盛街15号
电话:0351-****380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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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