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检****政府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585000.00元(一标段:385000.00元;二标段:2000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585000.00元(一标段最高限价:385000.00元;二标段最高限价:200000.00元)
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 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1)参照《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及《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 号)文件执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扣除。 (2)《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不再执行价格扣除。(3)《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财政厅 ****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 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的规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扣除。(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需加盖厂家鲜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cn/)。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报名表上传至附件,各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3日15: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
地点:****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李 昶
地址:**市**区六盘**路267号
联系方式:152****7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项目负责人:王 甜
地址:**市**区警民南路84号
联系方式:157****9342
代理机构:****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