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25
10:08
根据******保护厅、**维吾尔****建设厅、**维吾尔自治****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做好全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的通知》(新环发〔2017〕30号)中关于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的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现将我县2025年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开如下:
一、检测情况
(一)检测点位。
1、出厂水
2025年第一季度托克****公司出厂水检测点位于郭勒布依乡切克曼村3大队X080迎宾大道。
2、末梢水
2025年第一季度末梢水检测点采样点为全县6楼以下直供水。
(二)检测项目。
1、托克****公司二水厂出厂水,检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的要求,****水厂出厂水进行43项常规指标的检测,确保出厂水水质安全。
2.末梢水检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的要求,对末梢水检测水样进行43项常规指标检测。
(三)评价标准与方法。
自来水厂出厂水、官网末梢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厂出水水质合格,对不合格指标根据对人体的危害程度给与健康提示。
二、评价结果
(一)出厂水水质。
2025年第一季度,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合格,达标率为100.0%。
表1:托克****公司第一季度出厂水水质信息
地区名称 | 供水厂名称 | 水质合格率(%) |
**市**县 | 托克****公司二水厂 | 100% |
备注:季度水质合格率=季度监测水质合格次数/季度监测水质合格次数/季度监测水质总次数。
每次监测结果是否合格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
(二)末梢水水质。
2025年第一季度,检测末梢水水样合格率100.0%。
表2:托克****公司第一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信息
地区名称 | 抽检地点 | 水质合格率(%) |
**市**县 | **县12号警务站 | 100% |
备注:抽检合格率=抽检水质合格的水龙头点数/季度实际抽检水龙头点数。
每点次检测结果是否合格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