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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环境局《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现将《****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铁滘路12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电话:0750-****222),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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