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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拟开展**县瓯南街道魁市村原奔歌收储地块周边人行道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预算及招标代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预算及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本项目位于**县瓯南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边坡治理及市政配套人行道及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50万元。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及招标代理工作。
需在**有分支机构,并具备相应的固定办公场所,有独立开展评审业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承诺响应现场服务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政府性投资预选中介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接受业主通知后20日内完成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接受 ****的委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县瓯南街道魁市村原奔歌收储地块周边人行道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预算及招标代理工作服务工作。
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超74.9万元,以74.9万元进行结算。
最低价业主综合选取。中选结果通知将通过**城投公众号通知中选竞价人,未中选竞价人恕不另行通知。
预算编制费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为计费依据,按预算审定后**费基价记取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为计费依据,按工程中标价记取计算。本次竞价的下浮率范围为0%-25%之间。
本次竞价采用最低竞价原则。根据竞价情况,如若报价最低且唯一,则直接委托最低报价单位。反之,在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
中介合同必要条款:项目变更事项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实施办法》(青政发〔2021〕56号)执行,预算编制或审核中介单位未按本办法履行导致增加的预算编制或审核中介费用不予支付;同时因编制或审核中介单位的预算缺项、漏项等质量问题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和超合同价的,相应扣减原预算编制或审核中介费用。
报价完成 后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附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装订密封后,于2025年4月14日17点前送达至**县****公司二楼309办公室(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2号);或者将扫描件在2025年4月14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qq.com,原件于2025年4月14日前邮寄;逾期报价无效。
联系人:陈泽洋
联系电话:151****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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