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258.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会****社区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1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7258.6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A0085 | |||
起始价: | 204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须在****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公司****公司(已在**市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8日 至 2025年05月08日 到 会****开发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8日 至 2025年05月08日 到 会****开发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8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09日 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5月09日 15时00****政府****中心公共**交易大厅(**街道滨河路243号汇元大厦七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并设定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须在****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公司****公司(已在**市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三)根据**金达房****公司评估结果(评估报告编号:**金达土地评〔2025〕(估)字第007号),拟定**市****号规划地块起拍价为2042万元。 (四)本地块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向会****开发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10万元。 (五)拍卖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30%及利息,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利息及相关税费。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土地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利息和相关税费。 (六)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建设条件。 (七)总平面图的经济技术指标除反映主要指标外,还应明确:(1)建筑基底面积;(2)总绿地面积;(3)其它用地面积(须注明具体内容);(4)上述用地面积之和应等于规划地块用地总面积。 (八)宗地以现状进行提供,宗地内所涉及的杂树、沟渠、弃土、地面残留附着物及构建筑物均由竞得人负责自行清场,并且在竞得的用地红线范围内自行进行施工打围,费用自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会****开发中心(建设路518******局四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969、135****0084、138****0608
开户单位:会****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29****9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