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县凌笪镇兴凌北路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县郎步街道北港**小区15-3商铺 | |
项目名称 | **县****基地建设项目(岗独路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莲云乡腾云村(****创业园4号办公楼) | |
投标报价:****759.00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75.54 | |
项目负责人:江胜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71932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市 2020年**路旅游路产业路八角镇县乡道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2020年**路旅游路产业路八角镇县乡道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企业业绩:**市 2020年**路旅游路产业路八角镇县乡道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市2020年**路旅游路产业路八角镇县乡道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区杨周路(杨柳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县交通****公司 |
地址:**省******车站**东路D03房 | |
投标报价:****727.13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76.10 | |
项目负责人:黄艳燕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赣236********52239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2021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 项目负责人业绩:**2021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 | |
企业业绩:**2021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2021年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2)**市X101(桃礼线)袁家亭至礼林公路改建工程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区科苑纬三路19号211室 | |
投标报价:****339.06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75.56 | |
项目负责人:刘维德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137********10773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北洲片区交通环线-环洲旅游路头桥段**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 | |
企业业绩:北洲片区交通环线-环洲旅游路头桥段**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2)**县至沙雁洲景区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段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未见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公司:未见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择正****公司:投标人业绩不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重****公司: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投标。******公司: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63-****76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7****565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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