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尼玛县)项目( 01,02,03,04,05标段(包))招标公告
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尼玛县)项目( 01,02,03,04,05标段(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尼玛县)01、02、03、04、05标段 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尼发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人社局采购招标信息 在正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