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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现金 | |||||||||||||||||||||||||||||||||||||||||||||||||||||||||||||||||||||||||||||||||||||||||||||||||||||||||||||||||||||||||||||||||||||||||||||||||||||||||||||||||||||||||||||||||||||||||||||||||||||||||||||||||||||||||||||||||||||||||||||||||||||||||||||||||||||||||||||||||||||||||||||||||||||||||||||||||||||||||||||||||||||||||||||||||||||||||||||||||||||||||||||||||||||||||||||||||||||||||||||||||||||||||||||||||||||||||||||||||||||||||||||||||||||||||||||||||||||||||||||||||||||||||||||||||||||||||||||||||||||||||||||||||||||||||||||||||||||||||||||||||||||||||||||||||||||||||||||||||||||||||||||||||||||||||||||||||||||||||||||||||||||||||||||||||||||||||||||||||||||||||||||||||||||||||||||||||||||||||||||||||||||||||||||||||||||||||||||||||||||||||||||||||||||||||||||||||||||||||||||||||||||||||||||||||||||||||||||||||||||||||||||||||||||||||||||||||||||||||||||||||||||||||||||||||||||||||||||||||||||||||||||||||||||||||||||||||||||||||||||||||||||||||||||||||||||||||||||||||||||||
40,5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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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规划局**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庄土地复垦及保护修复项目(2021年度第一批)施工及监理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O二一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规划局**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庄土地复垦及保护修复项目 (2021年度第一批)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二、项目名称:****规划局**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庄土地复垦及保护修复项目(2021年度第一批)施工及监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1-200 ) 四、项目地点:**市境内 五、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划分八个标段 一标段:苗寨镇项目区高庄村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苗寨镇项目区何吕张村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苗寨镇项目区马野村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芦岗乡项目区尚占村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武丘乡项目区南河店村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标段:武丘乡项目区三义村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标段:武丘乡项目区长村里村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八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六、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七、招标规模:****规划局**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庄土地复垦及保护修复项目(2021年度第一批)施工及监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8、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9、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应为开标前一周内日期。 11、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且最多能承揽一个标段。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3、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20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在获取时间内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n/)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登记的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自助绑定CA证书。(详见“资料下载-投标人全电子操作手册”); 3、获取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00分(**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市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四)疫情期间,每个投标单位限一个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并自觉做好防疫措施,敬请谅解。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上发布。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3-****2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蒲西匡城路73号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0373-****118 十五、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3-****128
**** **** 2021年10月13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www.****.cn/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需单独密封)。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www.****.cn/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材料 (8)施工组织设计 (9****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内容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在每册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电子U盘贰份,(U盘必须确保无病毒感染,并能正常使用,电子版必须清楚标明投标人名称、开标/评标现场使用),供开标现场使用的须单独密封;供评标现场使用的,报价部分必须为EXCEL形式和PDF形式的U盘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注明“正本”、“副本”标记,并加外层密封成一个整体后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1.2未按本章第 4.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5.2.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后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解密需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a. 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或现场进行解密。需开标现场使用一体机进行解密的,请在代理机构引导下进行。 b. 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 a. 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使用纸质投标文件以人工方式进行。 b. 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5.2.4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5.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2.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无)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2个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异议 9.5.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诉 9.6.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评分办法前附表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信用)标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信用)标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被否决。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三个都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果。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抽量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信用标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被否决。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 。 项目经理承包人 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它往来函件; 合同协议书 合同生效条件: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承包人文件 1.6.1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范围: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开工前7天、2套。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7天。 1.6.3图纸的修改 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期限:该项工作施工前7天。 联络 1.7.2 联络送达的时间:5小时内送达,8小时内确认回复。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最少应在开工前7天提供。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有关资料的范围: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图。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3.1.1 须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利:合同进度计划的修改、工程变更(或洽商)的审批、工程价款的调整。 3.3 监理人员 3.3.4 总监理工程师确定权的转授:另行约定。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4 承包人取得指示的其他途径:另行约定。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2)对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招标人对项目部管理班子不力改变者,****施工队伍的权利。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2 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时间:提供前3日。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不适用。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 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4.1用于合同外工程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 7 测量放线 7.1 施工控制网 7.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开工前7天。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承包人。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 8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8.3 治安保卫 8.3.1 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发包人和******部门协商。 8.3.2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发包人和承包人。 9 进度计划 9.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3、施工总体安排4、施工方法5、质量标准6、质量管理点及控制措施7、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 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 监理人提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修改意见的期限: 。 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 9.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监理人批复施工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10 开工和竣工 10.1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另行约定 10.2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另行约定。 10.3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奖励方法:无。 11暂停施工 11.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 12 变更 12.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采用通用合同条款。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次招标清单内容会存在细微偏差或变动。有类似的执行类似的,无类似的按市场材料价重新组建清单项。 12.2 变更程序 12.3 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 见通用条款 。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通用合同条款。 12.4变更的估价原则 变更估价的原则:见通用条款12.4.1、12.4.2、12.4.3.。 12.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2.5.1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无。 13.价格调整 13.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 / 。 2.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招标控制价价格信息为基准,调整依据为:控制价中材料价格和施工期间平均信息价差价(信息价:指**市定额站定期公布的信息价。)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4.计量与支付 14.1 计量 14.1.1 计量周期 本合同的计量周期:见通用条款。 14.1.2 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支付分解及计量方法:见通用条款。 15. 工程进度付款 15.1 进度付款单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分数:一式4份。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见通用条款。 15.2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办法:另行约定。 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15.3质量保证金 15.3.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投资评审结算金额的3%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计量支付时扣留。 15.4 竣工结算 15.4.1竣工付款申请单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提交3份竣工付款申请单。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见通用条款。 15.5 最终结清 15.5.1 最终结清申请单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3份最终结算申请单。 15.5.2 结算金额为中标人所投报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乘实际完成且经计量合格的工程量。 16 竣工验收 16.3 验收 16.3.1实际竣工日期: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期以验收合格日为准。 16.5 施工期运行 16.5.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无 16.6 试运行 16.6.1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承包人。 16.7 竣工清场 16.7.1竣工清场:承包人。 16.8 施工队伍的撤离 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见通用条款。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7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投标人: 。 投保内容:建设工程、按章工程等。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人民币 万元,费率 %,期限 年。(填写具体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18.4 第三者责任险 18.4.1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人民币 万元,费率 %,期限 年。 18.5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和期限:另行约定。 18.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6.1保险凭证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前7天。 18.6.2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和金额:由承包人补偿,发包人不予补偿。 19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的确定 不可抗力的范围: 。 19.2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9.2.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务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另行约定。 20争议的解决 20.1 争议的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方式第 种方式解决。 一、****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法院提起诉讼。 21 其他补充协议 21.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缴纳形式:转帐或现金或保函(如转账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缴纳金额:中标价的2%; 缴纳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前交纳,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合同;
(另附)
1.一般规定 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投标人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投标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投标人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 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2.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或收集】 3.其他详见图纸
(项目名称 ) 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财政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材料 八、施工组织设计 九、****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内容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一旦中标,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本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及要求并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标准。 7、我方一旦中标,保证遵守本招标文件规定合同条款及格式。 8、我方一旦中标,同意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不得采用粘贴形式)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2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及标段)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二)企业资信证明材料(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并盖单位章,原件在开标时检查)
(三)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财务状况****公司,****公司注册年度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
(四)近一年连续缴纳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盖单位章)
(五)类似业绩
(六)201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应为开标前一周内日期。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服务承诺。 4、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二、劳动力安排计划 三、拟投入主要设备 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五、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六、建设文明工地措施 七、工期及保证措施 八、施工总平面布置 九、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1.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监狱企业承担工程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三部门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工程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2 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二条: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证明资料附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划分标准应深入理解,遵照诚实信用原则,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承担相应责任。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活动中,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若不是则在内容中打上“/”,并按文件要求盖章。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二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投标人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使用附件一,如不是,请使用附件二!!!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请使用附件一)。
附件一: 非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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