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供****政府采购网及**公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 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00
采购需求:
**市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
****事业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00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本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确定为5家,达不到5家的,按照有效家数计算。
本次采购市直公务用车按照数量平均分配为5个包(达不到5个成交供应商的按照实际有效成交家数计算包数),****政府采购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 经营许可 ) ****维修厂
在**市内具有固定的维修服务场地
五、定点维修车辆概况
主要车型为:**一汽,**大众、本田和中华系列、各类进口及其它车辆。
六、定点维修车辆项目
各级保养;大、中、小维修。交通事故和行车超出**市区以外而发生故障的车辆维修除外。
七、确定成交方法
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定点维修要求
1、要求维修的场所、设备和环境良好,并设立固定的法人自己维修受理地点,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3、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最佳维修方案,所使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保证使用的汽车配件是符合国****制造厂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4、应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拖拽服务。
5、主要维修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并熟悉主修车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
6、设立维修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而充足。
7、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8、对维修完成后的车辆进行质量保证(包括整车维修、总成维修等,因其维修质量问题返修次数不超过1次)。
9、应对维修车辆修前、修后按照规定由专职人员进行严格的检验并进行记录。
10、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并对维修车辆进行跟踪服务。
11、应具备定点维修车辆维护、维修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
1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13、电器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14、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出现车辆故障,乙方要保证及时免费救援。
九、定点维修收费要求
1、定点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次一批记账形式。
2、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外加工费和材料服务费)
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执行)
材料费=材料进价*(1+加价率)
十、结算期限
车辆维修费全年分4次结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维修费的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托修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没收后乙方还应补足万元的保证金,否则立即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定点维修资格,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1)没有按照价格优惠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经查实的;
(2)因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3次以上,经查实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4)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经查实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托修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
(6)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二、服务及质量保障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报价一览表
单位:%
序号 | 供应商报价项 | 第一轮 磋商报价(%) | 服务时间 |
1 | 汽车维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机加工、车辆急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2 | 第一档 0元-8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5% | |
第二档 801元-2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0% | |
第三档 2001元-5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5% | |
第四档 5001元以上,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0% | |
填表说明:
1. 各类维修企业执行的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下浮比率不得超过《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及《实施说明》规定范围。其中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下浮率不得高于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下浮率不得高于20%,最后一轮报价超范围的供应商按作废处理。
2.磋商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磋商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审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
4.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机加工和车辆急修包含辅料费,材料费加价率中不含应缴纳的各项税金相应比率。
5.供应商最后一轮磋商报价各项填报0的报价无效,供应商的磋商活动按作废处理。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 ;字迹应工整、清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00
采购需求:
**市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
****事业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00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本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确定为5家,达不到5家的,按照有效家数计算。
本次采购市直公务用车按照数量平均分配为5个包(达不到5个成交供应商的按照实际有效成交家数计算包数),****政府采购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 经营许可 ) ****维修厂
在**市内具有固定的维修服务场地
五、定点维修车辆概况
主要车型为:**一汽,**大众、本田和中华系列、各类进口及其它车辆。
六、定点维修车辆项目
各级保养;大、中、小维修。交通事故和行车超出**市区以外而发生故障的车辆维修除外。
七、确定成交方法
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定点维修要求
1、要求维修的场所、设备和环境良好,并设立固定的法人自己维修受理地点,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3、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最佳维修方案,所使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保证使用的汽车配件是符合国****制造厂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4、应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拖拽服务。
5、主要维修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并熟悉主修车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
6、设立维修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而充足。
7、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8、对维修完成后的车辆进行质量保证(包括整车维修、总成维修等,因其维修质量问题返修次数不超过1次)。
9、应对维修车辆修前、修后按照规定由专职人员进行严格的检验并进行记录。
10、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并对维修车辆进行跟踪服务。
11、应具备定点维修车辆维护、维修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
1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13、电器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14、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出现车辆故障,乙方要保证及时免费救援。
九、定点维修收费要求
1、定点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次一批记账形式。
2、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外加工费和材料服务费)
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执行)
材料费=材料进价*(1+加价率)
十、结算期限
车辆维修费全年分4次结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维修费的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托修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没收后乙方还应补足万元的保证金,否则立即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定点维修资格,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1)没有按照价格优惠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经查实的;
(2)因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3次以上,经查实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4)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经查实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托修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
(6)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二、服务及质量保障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报价一览表
单位:%
序号 | 供应商报价项 | 第一轮 磋商报价(%) | 服务时间 |
1 | 汽车维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机加工、车辆急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2 | 第一档 0元-8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5% | |
第二档 801元-2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0% | |
第三档 2001元-5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5% | |
第四档 5001元以上,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0% | |
填表说明:
1. 各类维修企业执行的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下浮比率不得超过《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及《实施说明》规定范围。其中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下浮率不得高于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下浮率不得高于20%,最后一轮报价超范围的供应商按作废处理。
2.磋商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磋商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审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
4.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机加工和车辆急修包含辅料费,材料费加价率中不含应缴纳的各项税金相应比率。
5.供应商最后一轮磋商报价各项填报0的报价无效,供应商的磋商活动按作废处理。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 ;字迹应工整、清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00
采购需求:
**市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
****事业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00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本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确定为5家,达不到5家的,按照有效家数计算。
本次采购市直公务用车按照数量平均分配为5个包(达不到5个成交供应商的按照实际有效成交家数计算包数),****政府采购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 经营许可 ) ****维修厂
在**市内具有固定的维修服务场地
五、定点维修车辆概况
主要车型为:**一汽,**大众、本田和中华系列、各类进口及其它车辆。
六、定点维修车辆项目
各级保养;大、中、小维修。交通事故和行车超出**市区以外而发生故障的车辆维修除外。
七、确定成交方法
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定点维修要求
1、要求维修的场所、设备和环境良好,并设立固定的法人自己维修受理地点,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3、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最佳维修方案,所使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保证使用的汽车配件是符合国****制造厂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4、应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拖拽服务。
5、主要维修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并熟悉主修车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
6、设立维修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而充足。
7、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8、对维修完成后的车辆进行质量保证(包括整车维修、总成维修等,因其维修质量问题返修次数不超过1次)。
9、应对维修车辆修前、修后按照规定由专职人员进行严格的检验并进行记录。
10、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并对维修车辆进行跟踪服务。
11、应具备定点维修车辆维护、维修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
1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13、电器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14、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出现车辆故障,乙方要保证及时免费救援。
九、定点维修收费要求
1、定点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次一批记账形式。
2、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外加工费和材料服务费)
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执行)
材料费=材料进价*(1+加价率)
十、结算期限
车辆维修费全年分4次结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维修费的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托修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没收后乙方还应补足万元的保证金,否则立即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定点维修资格,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1)没有按照价格优惠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经查实的;
(2)因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3次以上,经查实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4)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经查实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托修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
(6)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二、服务及质量保障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报价一览表
单位:%
序号 | 供应商报价项 | 第一轮 磋商报价(%) | 服务时间 |
1 | 汽车维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机加工、车辆急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2 | 第一档 0元-8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5% | |
第二档 801元-2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0% | |
第三档 2001元-5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5% | |
第四档 5001元以上,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0% | |
填表说明:
1. 各类维修企业执行的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下浮比率不得超过《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及《实施说明》规定范围。其中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下浮率不得高于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下浮率不得高于20%,最后一轮报价超范围的供应商按作废处理。
2.磋商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磋商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审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
4.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机加工和车辆急修包含辅料费,材料费加价率中不含应缴纳的各项税金相应比率。
5.供应商最后一轮磋商报价各项填报0的报价无效,供应商的磋商活动按作废处理。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 ;字迹应工整、清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00
采购需求:
**市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
****事业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00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本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确定为5家,达不到5家的,按照有效家数计算。
本次采购市直公务用车按照数量平均分配为5个包(达不到5个成交供应商的按照实际有效成交家数计算包数),****政府采购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 经营许可 ) ****维修厂
在**市内具有固定的维修服务场地
五、定点维修车辆概况
主要车型为:**一汽,**大众、本田和中华系列、各类进口及其它车辆。
六、定点维修车辆项目
各级保养;大、中、小维修。交通事故和行车超出**市区以外而发生故障的车辆维修除外。
七、确定成交方法
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定点维修要求
1、要求维修的场所、设备和环境良好,并设立固定的法人自己维修受理地点,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3、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最佳维修方案,所使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保证使用的汽车配件是符合国****制造厂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4、应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拖拽服务。
5、主要维修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并熟悉主修车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
6、设立维修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而充足。
7、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8、对维修完成后的车辆进行质量保证(包括整车维修、总成维修等,因其维修质量问题返修次数不超过1次)。
9、应对维修车辆修前、修后按照规定由专职人员进行严格的检验并进行记录。
10、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并对维修车辆进行跟踪服务。
11、应具备定点维修车辆维护、维修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
1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13、电器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14、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出现车辆故障,乙方要保证及时免费救援。
九、定点维修收费要求
1、定点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次一批记账形式。
2、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外加工费和材料服务费)
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执行)
材料费=材料进价*(1+加价率)
十、结算期限
车辆维修费全年分4次结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维修费的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托修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没收后乙方还应补足万元的保证金,否则立即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定点维修资格,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1)没有按照价格优惠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经查实的;
(2)因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3次以上,经查实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4)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经查实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托修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
(6)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二、服务及质量保障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报价一览表
单位:%
序号 | 供应商报价项 | 第一轮 磋商报价(%) | 服务时间 |
1 | 汽车维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机加工、车辆急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2 | 第一档 0元-8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5% | |
第二档 801元-2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0% | |
第三档 2001元-5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5% | |
第四档 5001元以上,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0% | |
填表说明:
1. 各类维修企业执行的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下浮比率不得超过《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及《实施说明》规定范围。其中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下浮率不得高于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下浮率不得高于20%,最后一轮报价超范围的供应商按作废处理。
2.磋商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磋商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审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
4.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机加工和车辆急修包含辅料费,材料费加价率中不含应缴纳的各项税金相应比率。
5.供应商最后一轮磋商报价各项填报0的报价无效,供应商的磋商活动按作废处理。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 ;字迹应工整、清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00
采购需求:
**市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
****事业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00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本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确定为5家,达不到5家的,按照有效家数计算。
本次采购市直公务用车按照数量平均分配为5个包(达不到5个成交供应商的按照实际有效成交家数计算包数),****政府采购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 经营许可 ) ****维修厂
在**市内具有固定的维修服务场地
五、定点维修车辆概况
主要车型为:**一汽,**大众、本田和中华系列、各类进口及其它车辆。
六、定点维修车辆项目
各级保养;大、中、小维修。交通事故和行车超出**市区以外而发生故障的车辆维修除外。
七、确定成交方法
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定点维修要求
1、要求维修的场所、设备和环境良好,并设立固定的法人自己维修受理地点,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3、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最佳维修方案,所使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保证使用的汽车配件是符合国****制造厂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4、应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拖拽服务。
5、主要维修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并熟悉主修车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
6、设立维修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而充足。
7、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8、对维修完成后的车辆进行质量保证(包括整车维修、总成维修等,因其维修质量问题返修次数不超过1次)。
9、应对维修车辆修前、修后按照规定由专职人员进行严格的检验并进行记录。
10、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并对维修车辆进行跟踪服务。
11、应具备定点维修车辆维护、维修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
1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13、电器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14、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出现车辆故障,乙方要保证及时免费救援。
九、定点维修收费要求
1、定点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次一批记账形式。
2、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外加工费和材料服务费)
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执行)
材料费=材料进价*(1+加价率)
十、结算期限
车辆维修费全年分4次结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维修费的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托修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没收后乙方还应补足万元的保证金,否则立即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定点维修资格,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1)没有按照价格优惠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经查实的;
(2)因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3次以上,经查实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4)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经查实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托修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
(6)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二、服务及质量保障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报价一览表
单位:%
序号 | 供应商报价项 | 第一轮 磋商报价(%) | 服务时间 |
1 | 汽车维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机加工、车辆急修定额工时单价标准下浮率 | |
2 | 第一档 0元-8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5% | |
第二档 801元-2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20% | |
第三档 2001元-5000元,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5% | |
第四档 5001元以上,材料费加价率,上限不得超过10% | |
填表说明:
1. 各类维修企业执行的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下浮比率不得超过《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及《实施说明》规定范围。其中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下浮率不得高于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下浮率不得高于20%,最后一轮报价超范围的供应商按作废处理。
2.磋商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磋商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审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
4.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机加工和车辆急修包含辅料费,材料费加价率中不含应缴纳的各项税金相应比率。
5.供应商最后一轮磋商报价各项填报0的报价无效,供应商的磋商活动按作废处理。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 ;字迹应工整、清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维修厂; 3.2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时15分至2021年11月30日 16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供****政府采购网及**公共**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9时00分(**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网,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备份文件密封递交至锦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9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胜河里150****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 0416-****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胜河里150****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817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市**区胜河里150****采购中心
账户名称: ****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盛彦哲
电 话: ****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