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长垣市德邻大道(规划路-郭庄湖德邻大道桥)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您尚未开通该权限!
咨询客服:400-688-2000,掌握更多商机线索!
- 咨询:400-688-2000查看全部商机
6天 | ||||||||||||||||||||||||||||||||||||||||||||||||||||||||||||||||||||||||||||||||||||||||||||||||||||||||||||||||||||||||||||||||||||||||||||||||||||||||||||||||||||||||||||||||||||||||||||||||||||||||||||||||||||||||||||||||||||||||||||||||||||||||||||||||||||||||||||||||||||||||||||||||||||||||||||||||||||||||||||||||||||||||||||||||||||||||||||||||||||||||||||||||||||||||||||||||||||||||||||||||||||||||||||||||||||||||||||||||||||||||||||||||||||||||||||||||||||||||||||||||||||||||||||||||||||||||||||||||||||||||||||||||||||||||||||||||||||||||||||||||||||||||||||||||||||||||||||||||||||||||||||||||||||||||||||||||||||||||||||||||||||||||||||||||||||||||||||||||||||||||||||||||||||||||||||||||||||||||||||||||||||||||||||||||||||||||||||||||||||||||||||||||||||||||||||||||||||||||||||||||||||||||||||||||||||||||||||||||||||||||||||||||||||||||||||||||||||||||||
资金现金 | ||||||||||||||||||||||||||||||||||||||||||||||||||||||||||||||||||||||||||||||||||||||||||||||||||||||||||||||||||||||||||||||||||||||||||||||||||||||||||||||||||||||||||||||||||||||||||||||||||||||||||||||||||||||||||||||||||||||||||||||||||||||||||||||||||||||||||||||||||||||||||||||||||||||||||||||||||||||||||||||||||||||||||||||||||||||||||||||||||||||||||||||||||||||||||||||||||||||||||||||||||||||||||||||||||||||||||||||||||||||||||||||||||||||||||||||||||||||||||||||||||||||||||||||||||||||||||||||||||||||||||||||||||||||||||||||||||||||||||||||||||||||||||||||||||||||||||||||||||||||||||||||||||||||||||||||||||||||||||||||||||||||||||||||||||||||||||||||||||||||||||||||||||||||||||||||||||||||||||||||||||||||||||||||||||||||||||||||||||||||||||||||||||||||||||||||||||||||||||||||||||||||||||||||||||||||||||||||||||||||||||||||||||||||||||||||||||||||||||
80,5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分法 | ||||||||||||||||||||||||||||||||||||||||||||||||||||||||||||||||||||||||||||||||||||||||||||||||||||||||||||||||||||||||||||||||||||||||||||||||||||||||||||||||||||||||||||||||||||||||||||||||||||||||||||||||||||||||||||||||||||||||||||||||||||||||||||||||||||||||||||||||||||||||||||||||||||||||||||||||||||||||||||||||||||||||||||||||||||||||||||||||||||||||||||||||||||||||||||||||||||||||||||||||||||||||||||||||||||||||||||||||||||||||||||||||||||||||||||||||||||||||||||||||||||||||||||||||||||||||||||||||||||||||||||||||||||||||||||||||||||||||||||||||||||||||||||||||||||||||||||||||||||||||||||||||||||||||||||||||||||||||||||||||||||||||||||||||||||||||||||||||||||||||||||||||||||||||||||||||||||||||||||||||||||||||||||||||||||||||||||||||||||||||||||||||||||||||||||||||||||||||||||||||||||||||||||||||||||||||||||||||||||||||||||||||||||||||||||||||||||||||||
**市德邻大道(规划路-郭庄湖德邻大道桥)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2-24)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市德邻大道(规划路-郭庄湖德邻大道桥)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 二、项目名称:**市德邻大道(规划路-郭庄湖德邻大道桥)建设工程 三、项目编号:**** 四、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2-24 五、项目地点:**市德邻大道 六、项目内容:**市德邻大道(规划路-郭庄湖德邻大道桥)建设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项目规模:道路工程、雨水工程。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市德邻大道(规划路-郭庄湖德邻大道桥)建设工程 二标段:**市德邻大道(规划路-郭庄湖德邻大道桥)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十一、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备本单位为其缴纳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8、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时间:2022年02月25日上午08:00至2022年03月03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在获取时间内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n/)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登记的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自助绑定CA证书。(详见“资料下载-投标人全电子操作手册”); 3、获取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9日11时00分(**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市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注: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单位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招标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2.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进入该项目的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解密时长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开标当天不需要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需要到达现场开标。 3.唱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电话联系投标人确认开标记录表信息是否有误(**县公共**交易项目供应商/投标人缴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联系电话),投标人需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上发布。 十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县建****办公室: 0373-****353 十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建设大厦B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110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红专路130****中心317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4****0714 **** **** 2022年02月24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www.****.cn/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及相应组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标人)。 2.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www.****.cn/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3.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内容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政府采购政策 (9)其他材料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保证金绑定成功,招标结果公告发布并公示期结束后,无需投标人办理,****中心负责人提交退费申请,财务予以审核退费。 (2)保证金缴纳后没有绑定,如需退费的必须由投标单位提出申请,操作步骤如下: 1、执行“费用缴纳查询”,查看是否有该笔资金记录,查询交易流水号(如查询不到交易流水,查看账号是否一致或者缴费时间不在查询范围)。 2、点击左侧导航栏的“未绑定退还申请”—右上角“新增未绑定费用退还申请”—选择退费—提交申请;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5.4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内容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五份。 3.7.5投标文件的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开标当天只需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无需提供,待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伍份,正版U盘电子版1份(含系统生成的所有文件,其中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形式、正版计价软件形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投标人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投标人前附表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注意事项 4.4.1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4.4.2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者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5)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中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5.2.1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5.2.2开标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纪律、介绍开标人员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后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解密需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a. 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进行解密。 b. 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5.2.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6.评标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从**省综合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1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异议 9.5.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诉 9.6.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标清标内容
注: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均不能作为清标的依据或理由。 附件3 投标企业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注:奖项或证书发证时间的周期为:2018年01月01日至今(其中科技创新(建筑类****技术中心:(1)国家级;(2)省级。 周期为2020年01月01日至今)
附件4 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注:奖项或证书发证时间的周期为:2018年01月01日至今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被否决。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三个都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果。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报价部分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被否决。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如果有);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单、双方工作联系函、监理会议纪要、工作指令等双方来往的书面格式文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省现行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提供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有);(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7天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三套、电子版一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工程量报表;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7日内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一式4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后7日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准备一套图纸供甲方、监理检查、验收时使用。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交通运输 出入现场的权利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知识产权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发包人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施工监督;2、在监理人配合下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处理、现场签证手续办理;3、组织工程验收等。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三通一平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完整、真实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纸、竣工结算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四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乙方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进场一周后。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需得到甲方批准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①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每缺一天扣10000元;②所报项目部成员每发现脱岗一人次扣1000元。③施工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相关规章制度。 3分包 3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关键部位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全部内容 。 3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1) / ; (2) / ; (3) / 。 . 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 5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期间无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均有施工单位承担(非施工单位责任除外)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期间无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均有施工单位承担 (非施工单位责任除外)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7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 7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执行通用条款 ; (2) / ; (3) / 。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材料与设备 8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发包人承担 。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 试验与检验 9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试验设备 施****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现场工艺试验 0. 变更 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人、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因设计不完善、失误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单后生效。4、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造成的变更 。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工程设计变更与发包人签证工程量及价格同时认定且据实结算。确定的变更及签证价款随当期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2.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发包人做出的变更及工程洽商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清单报价中已含的按清单报价据实调整;发包方清单漏项、错项及工程量清单中不含的变更及工程洽商按《**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3.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施工的,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承 暂估价 暂暂估价一览表》。 承包****采购所需的暂定(估)材料,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据实结算。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执行通用条款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工程进度支付。 中标企业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并按照国家最新税收政策要求的税率开具发票,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照新政策执行并调整结算价款。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每次付款时,须提供发票、工程进度验收表。验收表由甲方、监理方、施工方签字认可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包括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后随工程款支付。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7日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7日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按约**点两周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28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14个工作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执行通用条款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通用条款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全部工程竣工 。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接到付款申请单后14个工作日内付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六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个月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否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 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结算款; (3)其他方式: /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立即内派人修理,乙方不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违约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执行12.4.4(2)条款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执行通用条款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 。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工程保险、工伤保险均执行通用条款 。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争议解决 争议评审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市 人民法院起诉。
及图纸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5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3.其他说明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与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投标函及投标内容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投标函及投标内容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修正各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3)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报价。
4.工程量清单(另附)
5.图纸(另附)
1.一般规定 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投标人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投标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投标人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 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2.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或收集】
-郭庄湖德邻大道桥)建设工程 标段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投标报价(不含不可竞争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工期: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内容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如我方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一旦中标,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本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及要求并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标准。 7、我方一旦中标,保证遵守本招标文件规定合同条款及格式。 8、我方一旦中标,同意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内容一览表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注册会员享贴心服务
项目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项目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的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的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 猜你喜欢
- 更多长垣县招标采购信息
- 霞浦县空海大道(站前路至六一七路)
- 02月25日
- 五莲县叩官镇下源麓村中巷巷通及主街
- 02月25日
- 五莲县叩官镇下源麓村主街硬化工程
- 02月25日
- 江阴市暨阳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关于
- 02月25日
- 泰顺县西旸镇人民政府纯电动垃圾运输
- 02月25日
- 国道嫩双公路(G231)通榆绕越线
- 02月25日
- 新建区民政局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合同
- 02月25日
- 中铁三局线桥公司弥蒙铁路MMZQ-
- 02月25日
-
长垣县建材网
长垣县采购信息网
长垣县政府公开信息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长垣县电力交易中心
长垣县交易中心
长垣县房产交易中心
长垣县工程交易中心
长垣县钢铁交易中心
长垣县建设交易中心
长垣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长垣县政府交易中心
长垣县造价信息网
长垣县市政工程信息网
长垣县水利工程信息网
长垣县通信工程信息网
长垣县医药招标网
长垣县建筑招标网
长垣县工程招标网
长垣县建设招标网
长垣县施工招标
长垣县装饰工程招标
长垣县建设工程网
长垣县水利招标信息网
长垣县建委招投标网
长垣县建筑管理网
长垣县建设信息港
长垣县教育招标网
长垣县装修招标
长垣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长垣县总包工程
长垣县政府工程招标
长垣县工程施工招标
长垣县工程公开项目
长垣县工程采购信息
长垣县招标投标采购平台
长垣县省市工程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