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招标公告】海安市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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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企 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自2021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有效劳动合同;c.投标人未被“信用 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d.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 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有效劳动合 同,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 休的,须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e.投标人承诺书;f.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g.企业法定 代表人(A类)、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考核合格证书。h.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 动。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 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5日到2022年03月14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 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4日10时00分;本工程为全程 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 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 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 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 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3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注:软件技术支持电话:****980000、****公司丁志祥:186****956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7万元整;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业主:****政府 地 址:**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市雅周镇 联系人:谢兆军 联系人:许站长 电 话:0513-****6992 电 话:0513-****2020 代理单位:**** 地址:**市晶茂国际1栋2单元1311 联系人:丁忠庆 电话:0513-****9686
**市 2021-2022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标段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004001 招标人:****(盖章) 项目业主:****政府(盖章) 代理单位:****(盖章) 日期:2022年02月25日 4
5 目 录 招标文件备案表…………………………………………………………(6)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二、投标人须知…………………………………………………………(12) 第二章评标办法…………………………………………………………(21) 合理低价法…………………………………………………………………(21)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55)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56)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56)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7)
6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朱泽伟 日期:2022年02月25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业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2年02月25日 ****审批局(备案)
7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标段 2 1.1 建设地点 **市雅周镇 3 1.1 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1.1 工期要求 计划开、完工时间:2022年03月31日至2022年07月28日,共120日历天 7 1.1 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 8 1.2 招标范围 本次**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建设生态河道 1 条,为孙雅河,总长度 4.415km,桩后开挖土方 3.88 万 m3,桩后回填土 方 0.79 万 m3;**密排木桩护岸 9.416km(其中墙前后堆生态袋加固长 400m);清杂面积 20056m2,整坡面积 20056m2;围堰土方 23872m3,配套 沿线排水、绿化工程。 9 16 工程报价方 式 固定单价报价 10 12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3.1 投标保证金 19.7万元整; 12 14.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地点:**市雅周镇 13 18.2 招标控制价 编制依据 一、编制办法及规定 1、**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图纸; 2、《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3、《**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 4、《2010**水利预算定额》(2017动态价); 5、**信息价2022年第1期或市场询价。 6、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 二、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672.73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 55283.61元,水工部分:****8118.21元,绿化部分:716554.52元。(特 别提醒:安全文明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14 18.3 公布的招标 控制价文件 组成 费用汇总表、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及有关说明等。 15 18.4 招标控制价 公布时间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8 16 20.1 投标文件份 数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 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 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 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 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 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 单位。 17 21 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4日10时00分 18 4 开 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市**镇镇南路399号三 楼) 19 25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 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 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 20 36.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2%,履约保证 金由建设单位负责收取、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必须 同时提供:①完工验收报告;②相关工程变更责任追究执行到位证明。履约 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21 其他事项 1、本工程所有土源由投标人与各区镇协调解决,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 中,结算不做调整。 2、本工程按海财建〔2020〕9号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变更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执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工程 量不予计量,延期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被建设单位列入履约 责任不合格单位的,可在6-12个月内拒绝该单位参与本单位的投标活动。 3.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 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 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 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 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现场施工条件 和情况由承包人自行勘察,机械设备布置和防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 费用。 (2)本工程临时用电、用水等施工必须准备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开户手 续。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与建设单位做好对接,明确临时用水和临时 用电的接入点,自行套表计量,引入到所需的作业地点,相关费用在投标 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3)施工单位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场地及场地周边情况对工 程施工的影响,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 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的情况,若发生机械台 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 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完工结算时不做调整。 (4)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各 种困难因素,并据此制定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措 施,保证居民、行人安全出行,以防发生意外伤害,否则,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负。投标人为实施上述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发包价中,不得 向发包人、项目业主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5)施工期间各种协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结 算不做调整。投标人需踏勘现场,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各种不可 预见的费用,工程完工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 4、垃圾清理: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就地**化利用或运至建筑垃圾具备资 质的处置企业处置,运距自行考虑,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 虑,完工结算不作调整。建筑垃圾外运、混凝土运输只能在相关部门规定 的时间内进行,相关费用均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完工结算不作 调整。承包人须在单体完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 备、硬化场地后的场地拆除以及完工后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并运至城 管部门允许的堆放地,相关费用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完工结算不 作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项目业主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 由发包人、项目业主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5.本工程按《关于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海建[2017]175号)文件要求实施农民工实名管理,施工单位应按文件规 定做好相关工作,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 虑由此可能增加的相应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 按文件要求向承包人企业工资专户存入不低于当期工程款20%的专户资金。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海建[2017]175号)。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办理工伤保险及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并提交工程开工的相关资料,农民工工资支付最新文件详见“海建 (2018)108号”文。 6.本工程执行《****建设局关于把环境保护纳入合同管理的通知》 (通建工【2018】97号),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要考虑相应费用,在施 工中和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扬尘治理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包含在报价中, 结算时不予调整。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措施。如因扬尘治理发生的 处罚等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7.除积土区压废、青苗费由区镇承担外,其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而产生的 青苗、清障、临时用电及坝体圩梗防护以及道路损坏修复等为实施工程而 产生的费用,投标人须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8.本工程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总价措施项目费按0.1%计取,其为不可竞争 费用,应足额计取,不得任意上调或下浮。 9.各投标单位需确保涉及到农灌区的河道优先施工,如因施工不及时影响 灌溉的,需确保正常农灌,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0.远程不见面模式的特别说明: 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0.1远程开标项目的****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10.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 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 ****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 和技术支持。 10.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 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 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 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系统参 9
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 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 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 (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找到“网上 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 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 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 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 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 导致的一切后果。 10.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 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 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附件 3),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 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 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 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 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 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 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 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10.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 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 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 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 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0.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 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 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 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 **通用驱动5.5版本(可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cn/bszn/020005/****0908/da595035-a356- 4529-a981-d239e3ba2d4b.html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 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 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一切后果。 10.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 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鸿 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 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 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10.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新的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 作和发布平台为**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ggzyjy.****.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市公共 **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 是开评标全过程中的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当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或者 系统交互出现故障时,****公司丁志祥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 机:186****9561,座机:0513-****9599, QQ:****826200。 11.特别提醒: 10
11.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办法》对工 地组织标准化建设,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和**市水利工程建 ****监督站参加,酌情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考核评定工作,达 标考核得85分及以上的为合格,达标考核60分(包含60分)以上但未达85 分的(不包含85分)扣除合同价款的0.5%,60分以下的扣除合同价款的 1%。11.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 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1.3.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 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1.4.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就地**化利用或运至建筑垃圾具备资质的处 置企业处置,且不得掺杂其他垃圾。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11
12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2.2承包方式说明 本次施工招标的承包方式为规定承包范围的包工、包料(甲供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包 施工管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式。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情况: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工程量清单现场核对,对施工现场情况和 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 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2)施工用水、电: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场内外道路:自行解决。 (4)其他:投标人中标后应配合招标人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 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结算时不另行支付。 1.4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上 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3)业绩要求:无; (4)企业信誉要求: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 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2 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 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1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
13 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6)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有效劳动合同;c.投标人未被“信用 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d.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 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有效劳动合 同,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 休的,须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e.投标人承诺书;f.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g.企业法定 代表人(A类)、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考核合格证书。h.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2.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工 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 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4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 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 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整性由 招标人负责。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全部在**市公共**交易网上 招投标系统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如就其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 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投标单位专用CA证书登陆**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通过**市公共**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备 后,将在**市公共**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 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补充通知备案后,在**市公共**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公布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及其他有关部门。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2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8.1、8.2、8.3、8.4、8.5、8.6、8.8.、8.9条内容,商务标包括8.1、8.2、 8.3、8.4、8.5、8.6、8.9条,资格后审资料包括8.8条。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 8.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3投标函; 8.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用光盘刻录或U盘复制; 8.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7如以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8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证书,(4)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 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B 证 , ( 6 ) 投 标 人 承 诺 书 ( 7 )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8)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时需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投标人要对提供的原件真实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8.9投标人承诺书 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 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 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13.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 票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13.1.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1.3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支 行;银行帐号:320********052516962 (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 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3)投标人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 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
16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保证金汇款成功之后,****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 13.1.4****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网《****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 13.2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 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 13.3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 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 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13.3.2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 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且根据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流标项目在流标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4如投标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 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 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13.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 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13.5.1放弃中标项目的; 13.5.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5.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13.6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 ****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7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可咨询相关技术人员: 13.7.1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3-********0513-****9599 13.7.2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8889 13.7.3****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 **:****银行0513-****9500 13.7.4电子保函业务服务单位:请详见**市公共**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产品服务页 面 14.踏勘现场
17 14.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 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 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 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固定单价报价方式 16.1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 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不调整。 16.2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项目业主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 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完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 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项目业主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 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工程价款调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部分。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 (发包人、项目业主)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招标控制价 18.1国有和国有控股投资建设工程在进行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应设立招标控制价。设立招标控制价应 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 18.2.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资料; 18.2.2招标控制价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一个项目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的编制执行1、苏水基〔2012〕40号文“关于颁发《**省水利工程概算定额(2012年版)》的通知;2、 苏水基〔2015〕32号文“关于发布《**省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工时单价标准》的通知;3、苏水基 (2016)26号“关于颁发《**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年修订版)》的通知;材料价格按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指导价缺项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 18.3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18.3.1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7****审批局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 具体公布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投标报价的编制规定执行,其投标文件将按27.24的 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 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19.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9.3投标报价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9.4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 单价或价格之中。 19.5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 本。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 19.6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 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19.7合同工期执行中标单位投标函中的工期,投标函中所填写的工期期限不能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 期期限;中标单位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 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 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 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 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 标代理单位。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在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 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23.1种方式。 23.1合理低价法 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18
23.3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以上三种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 2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 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 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25.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但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 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 部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 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委员会成员。 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 处理。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7.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的;27.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 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27.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7.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7.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本工程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 27.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7.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 外;27.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7.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7.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 的;27.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9
20 27.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7.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7.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7.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 办法的;27.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 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7.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7.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本工程无施工组织设计) 27.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8.评标、****审批局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审批局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 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 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 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 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 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 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3.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应当****交易中心以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公示 如下中标候选人情况、评标结果及拟定中标人名称,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总价(含暂估价、暂列金额)、投标文件提供的类似工 程业绩、奖项的具体情况及其排序; (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3)被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以及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 (4****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等得分情况;
21 (6)每一****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 公布); (7)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8)拟定中标人名称。 (七)授予合同 34.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 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 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 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3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中标单位不按期签定合同,视为 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签定施工合同时合同条文应按照规范中合同价款、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 款调整、完工结算、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条款内容要求****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 程实际进行详细约定。 36.履约担保 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7.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 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 责、身份证等信息。 39.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 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 同履约。中标人在中标后或者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 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原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的,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 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国有资金项目,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 期期满之日不足6个月的,则限制期限为6个月。中标项目负责人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 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予 以公布。
22 第二章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 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 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 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 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23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类似项目业绩 无 企业信誉 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 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 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1年 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其他要求 a.授权委托书;b.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有效劳动合同;c.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d.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 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 人、项目经理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 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和社 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e.投 标人承诺书;f.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g.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 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利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h.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2022年03月31日至2022年07月28日,共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24 投标保证金 19.7万元整; 权利义务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 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 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3投标报价(99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 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 平均值为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 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 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 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2×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其他工程为90%。 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 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2.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1分) (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赋分值为1分,二级为0.8分,三级为0.5分。 (二)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 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或批复文件,如不提供则不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 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 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5
2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本节全文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第 4 章第 1 节相应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 1.1.2.3项目业主:****政府: 1.1.2.6监理人:(另招标确定)。 1.1.2.8发包人、项目业主代表:指发包人、项目业主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姓名: 。 1.1.2.9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项目业主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 选择的分包人。 1.1.2.10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项目业主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 选择的供应商。 1.1.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项目业主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 作的当事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2永久工程:**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标段。 1.1.3.3临时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项目业主约定的临时占地中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 的临时性生产或生活设施。 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 程的组成部分。 1.1.3.10永久占地:无。 1.1.3.11临时占地:承包人在发包人、项目业主约定的临时占地中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 的临时性生产或生活设施。 1.1.4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水工部分期限为:一年,绿化部分期限为:二年。 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 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1.6其他 1.1.6.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
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 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项目业主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 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 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 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项目业主和承包人应当分别与 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 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 同条款。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 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与技术标准 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 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1.5合同协议书 合同生效的条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分别加盖单 位公章后生效。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1)发包人、项目业主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十天内提供。 (2)发包人、项目业主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 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工程量清单增减、施工图的修改但不限于。 (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7天内。 (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4套。 (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出的文件后7天内给予答复。 1.6.3图纸的修改 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6.1(2)目约定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供应计划,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 人。1.7联络 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 (1)联络来往信函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 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 27
28 (2)发包人、项目业主指定的接收地点:****政府。 (3)发包人、项目业主指定的接收人为: 。 (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施工现场。 (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招标确定)。 (6)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承包 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第4.5.4项的约定,将授权代表其接收来往信函的项目经理的 授权代表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 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7)发包人(包括监理人)、项目业主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 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发包人(包括监理人)、项目业主和承包人应当 确保其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 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构成拒不签收。 (8)发包人(包括监理人)、项目业主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 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 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 2.发包人、项目业主义务 2.1提供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由工程所在镇村提供,施工单位应认真考察施工现场,除积土区青苗补偿费外其余如在施工 工程中如管线拖拉等所产生的、清杂、青苗费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统一考虑。 2.2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项目业主应当在合同条款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组织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合同工程总体 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发包人、项目业主还应按照合同进度计划中载明的阶段性设计交底时间组织和 安排阶段工程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承包人可以书面方式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项目业主申请增加紧 急的设计交底,发包人、项目业主在认为确有必要且条件许可时,应当尽快组织这类设计交底。 2.3其他义务 (1)批准和确认: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或者发包人、项目业主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 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自监理人或者发包人、项目业主指定的接收人收到承包人 发出的相应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之日起,如果监理人或者发包人、项目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予 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项目业主已经同意、确认或者批准。 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须经发包人、项目业主批准行使的权力:《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项目业主委托的职权范 围以外的部分。不管通用合同条款第3.1.1项如何约定,监理人履行须经发包人、项目业主批准行使的权 力时,应当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得发包人、项目业主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
3.2监理人员 3.2.1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者委托给其他监理人 员。3.3监理人的指示 3.3.1除通用合同条款已有的专门约定外,承包人只能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授权的监理人员 处取得指示,发包人、项目业主应当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指示。 3.4监理人的宽恕监理人或者发包人、项目业主就承包人对合同约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的某种违约行 为的宽恕,不影响监理人和发包人、项目业主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的其它违约行 为,也不意味发包人、项目业主放弃合同约定的发包人、项目业主与上述违约有关的任何权利和赔偿要 求。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项目业主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和第6.2款约定由发包 人、项目业主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 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4.1.2为他人提供方便 (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 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具 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办理跟交通、环卫、环保、城管相关手续及交纳相关费用。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 工引起的周边地段临时纠纷,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以及已完工 工程未交付发包人、项目业主之前的工程保护。 (2)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独立承包人以外的他人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 他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者确定。 4.1.10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特别要求注重临近道路、学校、车 辆、行人及学生安全,由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4.2履约担保金 4.2.1履约担保金的格式和金额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发包人、项目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格式或者其他经过发包人、项目业主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项目业主递交一份履约担保。经过发包人、项 目业主事先书面认可的其他格式的履约担保,其担保条款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发包人、项目业主在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保持一致。履约担保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履约担保金是本合同的附件。 4.2.2履约担保金的有效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项目业主签认并由 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完工验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 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完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完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4.2.3履约担保金的退还履约担保应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完工验收证书之日后28天内退29
还给承包人。发包人、项目业主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4.2.3通知义务不管履约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发包人、项目业主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 28天前,应通知承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相应地,不管专用合同条款2.8(1) 目约定的支付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承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也应通知发包人、 项目业主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但是,本项约定的通知不应理解为是在任何意义 上寻求承包人或者发包人、项目业主的同意。 4.3分包 4.3.5发包人、项目业主约定的分包项目:无。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完 工验收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项目业主书面许可,承包 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鉴于本工程工期紧,施工条件复杂,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投标文件内承诺的项目管理 人员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全部到场且不得变更,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出勤天数由业主代表和 监理工程师考核,少于22天的,每人每天罚款1000元,考核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开始计算。如合同 签订3日内,投标文件内承诺的项目部成员不能按期进场或者工程开标后如发现项目经理有不良记录或者 有在建工程(含未备案的在建工程),发包人、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工程交由 投标得分排名第二的承包人施工,此时中标价为投标得分排名第二的承包人的投标价格,如第二承包人放 弃,依次类推。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项目业主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至少相同资格的项目经 理。4.7承包人人员管理 4.7.1承包人项目班子人员及管理机构的设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项目班子人员更换,必须 经发包人、项目业主同意方可,未经发包人、项目业主同意擅自变更项目管理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5000 元,项目管理人员变更超过3人以上(含3人),发包人、项目业主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7.2项目负责人应常驻现场,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2天,如少于22天需经发包人、项目业 主同意。否则发包人、项目业主将按少于22天的天数每天1000元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施工阶段内,项目部人员应实行请假制度,如果查实未请假,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擅自离开岗位扣 1000元/次。在工地各专业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投标文件要求的人员数量,施工期实际在工地人员与投标文 件要求的人员数量每少1人(按每月在工地22天),每人每月罚1万元。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无。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项目业主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提供的 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30
5.1.1.2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应考虑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但采购前应将 拟用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发包人、项目业主;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 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发包人、项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 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项目业主已推荐品牌、产地、质量等要求(详见清单)的承包 人应按推荐品牌中中高档产品的要求自行采购,且必须为优等品。在相关材料进场时必须得到发包人、项 目业主的认可,否则不得进场使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项目业主确认的材料品质只要不高于招标时的要 求,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因承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自行 承担。若实际确需更换品牌,应征得发包人、项目业主书面同意。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项目 业主要求采购、使用材料,发包人、项目业主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整改,且工期不得顺延。如承包人拒不 整改,发包人、项目业主有权对该材料甲供,并按该材料发包人、项目业主实际采购价的2倍扣减承包人 工程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负。若承包人自行更换使用发包人、项目业主指定可选以外的品牌, 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具体处理方法执行本合同相关规定。 5.1.1.3发包人、项目业主对材料设备的认可,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因使用不合格产品所造成的相关责 任。5.1.2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 批的期限:不少于7天。 5.2发包人、项目业主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发包人、项目业主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的范围:无,不承担。需要发包人、项目业主办理 申请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没有。 6.2发包人、项目业主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水、电、道路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接驳 手续及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发包人、项目业主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 费用的承担人:由承包人承担。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由承包人办理,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7.2场内施工道路 7.2.1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其相关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7.2.2发包人、项目业主和监理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 费用。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由承包人承 31
担。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发包人、项目业主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天内。 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的要求: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沉降观测点等。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7天内。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接到开工报告的7天内。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 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 9.3治安保卫 9.3.1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责任人:承包人。 9.4环境保护 9.4.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7天。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 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1)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 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并报送监理人。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按有关规定, 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项目业主组织设计人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 (2)监理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 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14天内。 (3)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按有关规定。承包人报送分阶段 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接到开工报告后7天内。 (4)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项目业主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 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按相关 规定。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承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7天。(2)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 划申请报告的期限:3天内。(3)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3天内。 11.开工和竣工 11.1发包人、项目业主的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项目业主原因不能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 32
33 除发包人、项目业主原因延期开工外,发包人、项目业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还包括:/等延误 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 11.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政府颁布的条件为准。 11.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的,在按合同约定确定的完工日期(包括按 合同**的工期)后7天内,监理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3.4.1项的约定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发包人、 项目业主有权得到按本款约定的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完工违约金,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本 款约定的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监理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本款约定的书面通知的,发包人、项目 业主丧失主张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权利。 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承包人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每天向发包人、项目业主支付违约金。 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11.4工期提前 提前完工的奖励办法:无 。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 12.2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2.2.1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2.4.1款的约定,监理人发出复工通知后,监理人应和承包人一起对受到 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承包人负责修复在暂停施工期间发生在工程、材料和工 程设备上的任何损蚀、缺陷或损失,修复费用由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责任人承担。 12.2.2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暂停施工原因导致 承包人在暂停施工前已经订购但被暂停运至施工现场的,发包人、项目业主应按照承包人订购合同的约定 支付相应的订购款项。 13.工程质量 13.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7天内。监理人审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 件的期限:7天内。 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3天。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每月25日前。 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接到报表后2天。 13.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理人可以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 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 / 。 13.4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34 13.4.1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的期限:接到承包人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1天内。 13.5质量争议 发包人、项目业主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除可按合同条款第24条办理外,监理人可提请合同 三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三方均 有责任,由三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完工验收或已完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 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完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 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 14.变更14.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应当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1)完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 人、项目业主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2)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及合同外项目,造成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以 下方式确定其综合单价: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只有类似于 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以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 (按投标时的人、材、机价格、取费标准及下浮口径计算)提出,经审计部门审计,发包人、项目业主确 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3)措施费按合同价包干,不调整。 (4)合同价款中的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后,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 项目业主人,如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项目业主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价款中。 14.1变更程序 14.1.2变更估价 (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 / 。(2)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 / 。(3)收到变更指示后,如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变更报价书的,监理人可 自行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如果监理人决定调整合同价款时,相应调整的具体金额。 14.2变更的估价原则 15.2.1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 发生增减按14.1款执行。 15.2.2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按14.1款执行。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主要工程材料及燃料的价差调整方法: 在工程实施期间,主要工程材料中的钢材(筋)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含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 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各自承担或受益的50%;主要工程材料、动力及燃料中的 水泥、黄砂、碎石、块石、电、柴油等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含10%)以内的,其价差由施工单位
35 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各自承担或受益的50%。 主要材料及燃料价差的取定: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指导价格为基 准,缺指导价的,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为依据。价差为施工期间加权平均指导价格(按指导价执行 天数加权)与投标当月的信息指导价的差额。 其他约定 无 。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17.1.2计量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除合同另 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 17.1.3计量周期 (1)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为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为月,每月2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 量起始日期(含当日)。 (2)本合同执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单价子目计量。总价子目计量方 法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1.5项总价子目的计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 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按14.1执行。总价 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 度款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第17.1.3(1)目约定的每月计量截止日期后,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子 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项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 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包括单元工程试验资料、工程量签证单、质监资料),措施费按合同价包干,月度 不支付。(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 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 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 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5)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在完工结算时总价子目的工程量不应当重新计量,签约合同价所基 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完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6)对未实施的工程进行计量的不实计量,每查实一处,对施工单位处以计量价款(多计工程量部 分)的40%进行处罚。 17.2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人、材、机进场,办理好开工手续(含监督手续、开工令)后,支付合同价 的10%(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开工前应办理工伤保险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提交工程开工的相关资料经
36审查合格后方可支付10%程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抵作工程款。施工单位在支付进度款时予以扣回,如进度款不足扣除预付 款,则进度款不予支付。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1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3份。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规定。 17.3.2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水工分部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量完成50%以上,经监理确认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完工 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监理确认计量款的70%。整个工程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合格(含绿化)后并完成审核和 档案移交后付至审核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 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 (2)绿化分部工程进度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初验后付至已完成工作量合同价的40%;初验合格满两年 且现场补植齐全,凭复检合格单付至绿化已完成工作量合同价的70%;经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97%,3%待补植苗木终验复检合格后付清。(含保修金,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 树木成活率要求:绿化工程初验时、阶段性常态化检查时、复检时、缺陷责任期满终验复检时,各阶 段所有苗木成活率达100%。若中标单位不履行绿化养护及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招标人将列为履约不 合格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 养护:承包期内必须按养护技术规范实施养护管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按照苏建建管[2016]707 号文件执行。注: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按文件要求向承包人企业工资专户存入不低于当期工程款 20% 的专户资金。 17.3.3临时付款证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人和监理人无法对当期已完工程量和按合同约定应当 支付的其他款项达成一致的,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等文件后14天内,就承包人 没有异议的金额准备一个临时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项目业主审查。临时付款证书中应当说明承包人有 异议部分的金额及其原因,经发包人、项目业主签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发包人、 项目业主应当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将临时付款证书中确定的应付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项目业主和监理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工程进度付款。对临时付款证书中列明的承包人有 异议部分的金额,承包人应当按照监理人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支持性文件和(或)与监理人做进一步共同复 核工作,经监理人进一步审核并认可的应付金额,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纳入到下一期进度付款证书 中。经过进一步努力,承包人仍有异议的,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约定办理。有异议款项中经监理人进一步 审核后认可的或者经过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定的应付金额,其应付之日为引发异议的进 度付款证书的应付之日,承包人有权得到按专用合同条款17.3.3(2)目约定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17.4质量保证金 17.4.1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交。如达不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 质量验收标准,除没收承包人质量履约担保金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项目业
37 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17.5竣工结算 17.5.1完工付款申请单承包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的期 限:完工验收通过后14天内。完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规定。承包人未按本项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提交完 工付款申请单或者未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修正后的完工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交 或者没有明确答复的,监理人和发包人、项目业主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确定的完工结算合同 总价和完工付款金额视同是经承包人认可的工程完工结算合同总价和完工付款金额。 不管通用合同条款如何约定,发包人、项目业主和承包人应当在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完工验收证书 后56天内办清完工结算和完工付款。 17.6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递交完工资料及工程 无质量缺陷时14天内。 18.完工验收 18.1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完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 具体内容包括:按相关规定整理和提交。 完工验收资料的份数:3套。完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8.2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以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 18.3施工期运行 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 / 。 18.4试运行 18.4.1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的组织与费用承担 (1)工程设备安装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运行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运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设备安装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行条件,由发包人、项目业主组织试运行,费用由发包人、 项目业主承担。 (3)投料试运行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发包人、项目业主负责,如发包人、项目业主要求在工程完 工验收**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8.5竣工清场 18.5.1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后,承包人负责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要求对施工 场地进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18.6施工队伍的撤离 承包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8.6款约定撤离施工场地(现场)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办理永久工程和
38施工场地移交手续,移交手续以书面方式出具,并分别经过发包人、项目业主、监理人和承包人的签认。 但是,监理人和发包人、项目业主未按专用合同条款17.5.1项约定的期限办清完工结算和完工付款的,本 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发包人、项目业主和监理人也无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撤离施工场地(现场) 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可以继续在施工场地保留的人员和施工设备以及最终撤离的期限:缺陷责任 期满后一个月。 18.7中间验收 本工程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如下:/。当工程进度达到本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承包人应当 进行自检,并在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人验收。书面通知应包括中间验收的内 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当准备验收记录。只有监理人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 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进入下个施工节点期限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 小时。监理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限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期进行验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 人必须认同验收记录。 经监理人验收后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但验收24小时后监理人仍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 为监理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质量保修书是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所附的格式出 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承包人在递交合同条款第18.2款约 定的完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将质量保修书一并报送监理人。 20.保险20.1工程保险 本工程按规定投保工程保险。投保人为承包单位,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20.2第三者责任险 20.2.1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方负责,相关保险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0.3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按规定,保险费由承包方承担。 20.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4.1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补偿。
39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通用合同条款第21.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台风、地震、战争。 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 21.2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1.2.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 果,由合同双方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原则承担。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 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 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工程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2争议评审 24.2.4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 24.2.5争议评审组在调查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 / 。 25.补充条款 1.本工程按海财建〔2020〕9号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执行:第十条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工期不予 顺延。第十二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被建设单位列入履约责任不合格单位的,可在6- 12个月内拒绝该单位参与本单位的投标活动。 2.工程审计:本工程执行《****办公室****政府投资工程决(结)算审计操作管 理办法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193 号)。 特别提醒:“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及时编制工程结算,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 初审,向审计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介于8%和10%之间的(即8%40****审批局审核后列入黑名单,录入“****交易中心****中心”等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不得在**市承揽工程业务。” 3.本工程按《关于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海建[2017]175号)文件要 求实施农民工实名管理,施工单位应按文件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投标人在投标 报价中综合考虑由此可能增加的相应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企业工资专户 详细资料,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按文件要求向承包人企业工资专户存入不低于当期工程款20%的专户 资金。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海建[2017]175号)。施 工单位开工前应办理工伤保险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提交工程开工的相关资料,农民工工资支付最新文 件详见“海建(2018)108号”文。 4.本工程执行《****建设局关于把环境保护纳入合同管理的通知》(通建工【2018】97 号),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要考虑相应费用,在施工中和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 5.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办法》对工地组织标准化建设,由建设 单位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和**市水利工****监督站参加,酌情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考核 评定工作,达标考核得85分及以上的为合格,达标考核60分(包含60分)以上但未达85分的(不包含85 分)扣除合同价款的0.5%,60分以下的扣除合同价款的1%。 6、按照《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 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在雇佣和使用农民工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7、承包人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时,将要求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 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承 包人先行垫付欠款。承包人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8、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承包人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 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列入**市公共**交易领域黑名单。
41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编 号: 发包人(全称):**** 项目业主(全称):****政府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项目业主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交 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 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 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标段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市。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涉及的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 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 程》(SL223-2008)】标准。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注:本工程按增值税简易计税法计税。)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 名: ; 职 称: ; 身份证号: ;
42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 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项目业主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10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公章) 项目业主:(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签约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43 附件二:质量保修书格式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项目业主(全称):****政府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项目业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经协商 一致,对**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标段签订保修书。 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 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标段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内 容。具体保修的内容,约定如下:**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雅周镇标段等属于承包人 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二、保修期三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水工工程为 1年,绿化工程为 2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保修责任 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 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项目业主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项目业主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本工程约定的保修金比例为完工审计结算价款的3%,发包人、项目业主在质量保修期满经复验 合格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不计利息。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 / 。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 在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项目业主:(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全称):**** 项目业主(全称):****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项目业主、承包人三方的行为,防止谋 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 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三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 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 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项目业主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 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项目业主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 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业主工程建设管理合同 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项目业主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 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项目业主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项目业主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项目业主、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项目业主、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 身、娱乐等活动。 44
45 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项目业主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 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项目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 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10份,发包人、项目业主、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 项目业主:(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工程安全生产合同 工程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项目业主与承包人) 发包人(全称):**** 项目业主(全称):****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签订安全 生产合同。具体如下: 一、发包人、项目业主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 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汇总重要危险源、监督乙方及时 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 安全要求,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 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 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 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承包人的法人代表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 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员是工程现场的安 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配备专职安全员负 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 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违规或 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 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 事机动车驾驶、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程的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发现无 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加强施工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种运输机械等需设置安全标志。 46
47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有效封闭、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 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 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具备有效的安检合格证明,并经安全员签名同意后方可使 用,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1.建立主要危险源备案制度,要明确潜在隐患、防范措施和落实责任人。 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 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 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全事故,均分别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10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验 收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项目业主:(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资**全合同 资**全合同 (发包人、项目业主与承包人) 发包人(全称):**** 项目业主(全称):****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 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确保实现工程建设“三个安全”目标发包人、项目业主与承包人协商一致,自愿 签订以下资**全合同。 第一条:发包人、项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原则 和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预付 款、工程进度款和保留金等。 (三)对承包人申报的经济合同结算审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 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包人、项目业主不为承包人指定分包或指定原材料供应商。 (五)严格执行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项目法人“负责 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设备厂商合同专项资**全的监督。 (六)发现承包人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资**全的行为,及时提醒和督促乙方纠正,必要时停止资金 支付,并向双方****管理部门及监督部门通报。 第二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从甲方取得的资金必须用于承接的本工程合同,专款专用。 (二)承****银行汇票、本票、支票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 (三)承包人保证不外借、挪用、转移专项资金;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质押、担保等任何其他方 式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全。 (四)承包人专项资金支出的各项费用必须真实、合理并依据充分。费用支出要严格按内部相互牵制 的审批流程操作,报销凭证要合法合理。 (五)专项资****银行转账,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六)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如使用农民工的,要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甲方收到对乙方拖欠农民工 工资的举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暂扣部分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乙方支付完 农民工工资后返还。 (七)承包人不得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工程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 (八)承包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开设专门账户,并单独建账,做到专款专用。 48
49 (九)承包人资金收支使用情况接受甲方及甲方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项目业主若违反本《资**全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纪人员,由甲方主管部门依据 有关规定查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承包人若违反本《资**全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纪人员,由乙****管理部门 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三)发包人、项目业主、承包人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业务支出具体情况透露给本合同双 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受害方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段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止。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10份,发包人、项目业主、承包人三方各执贰份。 发包人:(公章) 项目业主:(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50 附件六: 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承诺在 **市2021-2022年农村河道整治工程-雅周镇标段施工(项目名称)中 标后,按规定对本工程项目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 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与主要责任人,并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档案并及时 更新信用信息。在施工中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工程合同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不偷工减料。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2 年 月 日
附件七: 绿化管护规范要求 一、树木养护 树木养护工作,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支撑、修剪、树木补植及环境 清理等。1、浇水:植物的浇水应根据不同环境条件、季节差异和植物的生长情况确定浇水量,浇水要一 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 2、松土、除草:①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松土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②种 植在草坪内的树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③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植物安全,不产 生危害。3、病虫害防治:①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做到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 作,不发生药物危害。②喷药时间应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虫害抗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4、施肥:①树木休眠期应施基肥,基肥以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使用。施肥量应根据树 种、树龄、生长势、肥源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而定,应先挖好施肥环沟(无条件的可改为穴施), 其环径应逐年做到扩穴。深度和宽度一般不少于25—30cm。②树木生长期施用追肥,追肥应用复** 和长效缓释肥。应按生长势进行,花灌木在花前花后进行,色叶木一般雨天或雨后追施。必要时结合 病虫防治进行叶面喷洒。 5、树木保护、支撑:①每年防冻处理,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采取立支柱、绑扎、加 土、扶正、疏枝等措施,及时做好对高大乔木抗风暴雨雪的预防工作。风暴、大雪过后,应及时检 查、妥善处理。②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③树体上出现伤口 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发现树洞及时修补,防止进一步腐朽,对腐烂部位应外科方法进行 处理。④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根基进行根基培土、主干包扎、涂白。 6、修剪:①乔木类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行道树主干高度为 3.0—3.2m,遇有架空线路应按环状形修剪,做到树冠圆整,分枝均衡。幼龄树以整状为主,组成结 构牢固的骨架;青壮龄树疏剪结合定型;成龄树疏剪结合补栽,维持树冠稳定;衰老树强截更新,造 就新树冠,维持新树冠。②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 剪。剪口必须靠节,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对于剪口直径大于15cm以上的粗壮大枝,应采取分 段截枝法,防止撕裂树枝,并做好安全工作。③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 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④绿篱、地被修剪应促期分枝,保持全株枝叶**, 加速覆盖。⑤树木生长期应进行抹芽定枝。抹去扰乱树状的多余枝芽及乔木树冠下的不定芽枝,以节 制养分,利于树枝通风透光。抹芽应在枝条未木质或半木质化前及时抹除。幼树定校注重骨干枝的培 养,形成结构后理的树冠骨架;成年树、衰老树顶校注重填补树冠空缺,造就圆整的树冠。⑥修剪剩 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 51
7、树木补植及枯死树处理:①补植树木应选用规格近似的原树种。②树木缺株应及早补植。落 叶树应在春季树木发芽前或秋季落叶后至土壤冰冻**行补植;常绿树一般在春季发芽前夕或秋季枝 梢停止生长后到降霜**行补植。③对主要干道和街头绿地的死树,应连同根部及时清除、并填平坑 塘。二、草坪养护 1、总体要求: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集中空秃不得大于1平方米;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 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2、浇水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应根据土质、生长期、草种等因素确定灌溉量;灌溉方式应以 喷灌为主,也可用浸灌;灌溉时间及时期: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夏季早晨适量浇水;暖 季型草坪宜在早晚浇水;夏季要勤浇水;雨后要及时排除草坪上的积水。 3、修剪: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冷季型宜为60— 80mm,暖季型宜为50—70mm。草坪年修剪次数随草坪生长情况而定。 4、施肥:冷季型草坪宜在春秋季施追肥,暖季型草坪宜在晚春施追肥。追肥时间和数量按草坪 的生长情况而定。一般采用撒肥和根外追肥的方法。 5、清除杂草:草坪杂草应及时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 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专业性),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植物安全,不对小区居民环境产生 影响,不产生危害。 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尽量采用生物防治。如采用化学防治应选择无 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化学药剂。 7、草坪更新:可采用补播草籽复壮、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方法。 8、其他养护: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每年秋冬板结草坪上打 洞,除去打出的老土、撒入泥炭土或沙粒,以增加土壤的透气性,促进草坪生长。 52
附件八: **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市水利工程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通水规建[2018]3 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内各类水利工程(包括**、续建、改建、加固等)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工 作。第三条标准化工地是指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为规范,施工组织科学,质量管理到位,安全生产 规范,场地整洁有序,环境文明和谐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 第四条标准化工地建设目标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文明施 工、安全施工,提升参建单位建设管理能力和参建人员职业素养与技能,营造以人为本,内外和谐的施工 环境,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全、干部安全”。 第五条标准化工地****水利局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达标考核工作由相关水利工程建设 单位负责。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分为平时检查和集中评价两个阶段,按照两个阶段的结果进行评定。集中评价一 般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和**市水利工****监督站参加,可同时邀请相关行业专 家参与考核评定工作。 第六条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结果和相关水利工程款项拨付挂钩,根据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得分拨付相 应比例工程款,具体比例由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七条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一般以一个工程项目的一个施工标为考核对象。按照工程质量管理、工程 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环境等三个类别进行考核。 第八条标准化工地的达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检查占赋分总值的 30%;集中评价占赋分总值的 70% (评价标准详见附件 3),最终评定得分为两者之和。 第九条通过达标考核的标准化工地,其考核得分应当达到 85 分以上,否则不予通过。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 (一)干部职工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罚的; (四)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或与当地群众发生群体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合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 (七)参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第****水利局负责解释。 —53—
—54— 附件:**市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赋分表 **市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赋分表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考核内容 标准分 (分) 赋分原则 扣分 扣分原因 实得分 总分 100 一、工程质量管理 20 9.质量体系 和质量责任 ①质量管理体制落实情况 ②质量检查、控制、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 况;③质量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 ④质量检查、检测和评定情况; 12 ①质量管理体制建设完善得 1 分,有效开展各项质量 管理活动得 1 分; ②质量检查、控制、保证体系健全得 3 分,工程质量 隐患排查到位、风险防范措施有力得 3 分; ③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质量主体责任 制落实,得 2 分; ④按规定开展质量检查、检测和评定得 2 分。 10. 工 程 质 量和档案管 理 ①现场作业; ②工程实体、外观质量; ③质量缺陷处理; ④工程档案管理落实情况。 8 ①现场作业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得 2 分(现场检 查发现一起违反标准作业现象不得分); ②工程,实体、外观质量优良(质量缺陷处理及时并 按规定备案),得 4 分; ③工程档案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得 1 分,资料真实 可靠、归档及时得 1 分。
—55— 二、工程安全管理 20 11. 制 度 和 机构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生 产台账; ③上岗持证情况。 4 ①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健全,得 1 分;②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安 全生产台账完善得 1 分; ③工程参建人员执证上岗严格(三类人员安全证书、 五大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中级工以上工人证 书等)2 分。 12. 应 急 预 案及演练 ①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度汛预案制定与落实 情况; ②预案演练情况。 4 ①制定了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度汛预案得 1 分,按照 预案落实相关物资及器材得 1 分; ②预案演练有针对性,效果明显,得 2 分。 13. 安 全 技 术措施及专 项施工方案 ①安全技术措施; ②专项施工方案; ③标准作业; ④设备设施管理。 4 ①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得 1 分; ②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得 1 分; ③施工作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无违章作业行为 发生,得 1 分; ④设备设施管理规范,得 1 分。 14. 安 全 隐 患排查、处 理及危险源 管理 ①安全隐患排查; ②危险源管理; ③安全隐患处理。 4 ①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记录),得 1 分; ②按规定开展危险源管理,得 1 分; ③安全隐患处理及时、到位,得 2 分。
—56— 15. 安 全 标 志及劳动防 护用品使用 ①安全防护及警示标志; 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4 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警示标志设置到位,得 2 分; ②现场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得 2 分(发 现一人未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分)。 三、施工现场环境 60 16. 施 工 现 场布置 ①施工现场布置; ②施工道路及排水; ③材料、设备停放。 30 ①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区 域设置,无相互干扰,工地四周设置围挡并设置大门 及门卫(河道工程沿线设置醒目标志和警告牌),显 著位置设置“企业形象标志”;得 10 分; ②工地三区道路平整,主干道路硬化耐久,其他次要 道路硬化处理得 10 分。排水设施畅通无积水 4 分。 ③材料加工区、设备停放区布置合理,整齐有序,有 防护措施,得 6 分。 17. 现 场 管 理 ①施工区管理; ②办公区和生活区管理; 15 ①施工区作业面井井有条,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 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得 4.5 分; ②办公区、生活区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卫生状况良 好,并设置适量绿化设施得 4.5 分; ③生活区宿舍统一布置,宿舍内生活物品摆放整齐, 禁止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炒锅、电炉等 器具;食堂配置纱门、纱窗、防蝇罩、挡鼠板等设 施,保持整洁卫生。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
—57— 上墙,保持个人卫生。现场设置冲水式或移动式厕所 和淋浴房,有专人负责清扫,干净卫生。6 分 18. 绿 色 施 工 ①环境保护、节能保护措施; ②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落实情况 ③四新技术应用情况 15 ①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节能保护(“四节一环 保”),有预案有管理措施得 4.5 分 ②粉尘、噪音及振动、土壤及水污染,光污染、建筑 垃圾处理,地下设施、文物和**保护等控制措施有 力,效果良好得 4.5 分。 ③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四新技术有效应 用,6 分
—58—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1、**市 2021-2022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XXX图纸; 2、《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 3、《**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 4、《2010**水利预算定额》(2017动态价); 5、**信息价2021年第7期或市场询价。 6、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 7、《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动态基价表》(2017年版); 8、《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17年版)。 二、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59—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表只要列明投标文件格式即可)
—60—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期:年月日
—62—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 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63— 三、投标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 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完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指定的账户。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4—
—65—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封—3
总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01 —66—
—67— 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工程量 单 价 (元) 报价 (元) 备注
—68—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MH) 备注
—69—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 项目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总部 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现场 项目负责人 项目工程师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安全管理 计划管理
—70—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证书,(4)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 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B证,(6)投标人承诺书(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8)农民工支付承诺书。
—71— 投标人承诺书 为加强公共**交易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交易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 实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 下承诺:1、本投标人信用状况符合《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行贿、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 3、不向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不向招标投标采购监管人员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 6、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理。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管理部门、****机关或司 法机关调查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本次投标项目: 年 月 日
—72—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以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企业如果中标 该项目 , 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以下: 1.按照《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时,工资将直接发 放给农民工本人。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 付农民工工资。****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 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 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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