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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3-10-31 】
交易机构:****
项目名称 | **市阿湖镇一期标准厂房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
标的 | 房产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24日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租金底价 | ¥2,283,780.72元(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叁仟柒佰捌拾元柒角贰分)/年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出租方承诺 |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资产租赁信息表》; 3.《评估报告》(徐方联评报字(2023)第042号); 4.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5.其他备查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集团有限公司 | ||||||||||||||||||||||||||||||||||||||||||||||
特别告知 | 厂区内有一道军事光缆,相关部门已作明确标示。承租方必须确保无损坏国防光缆行为,国防光缆两侧各3米范围不得动土,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国防光缆损坏,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市**桥支行 账 号:932********3858894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承租方应于10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租期自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2.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经营范围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行业经营;房屋的消防等级为丁戊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开展超出房屋消防等级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房屋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4.如涉及厂区配电系统改造、变压器扩容等费用:承租方自理; 5.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6.屋面使用权归出租方所有。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本次交易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 本次交易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 |||||||||||||||||||||||||||||||||||||||||||||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2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报名(地址:**市建国西路75****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承租申请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100万元。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 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市**桥支行 账 号:932********3858894 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承****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3.意向承租方未被正式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在承租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租金的; (5)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待定 | |||||||||||||||||||||||||||||||||||||||||||
自由竞价时间 | 1小时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承担交易费用:租赁双方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交纳交易服务费:年租金成交额在2万元以下的,按照600元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2万元(含2万)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按照年租金成交额的3%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收费标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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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意向承租申请书》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陈女士 | |||||||||||||||||||||||||||||||||||||||||||||
咨询电话 | 0516-****5786、0516-****3906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建国西路75****广场A座1701室 | ||||||||||||||||||||||||||||||||||||||||||||||
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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