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环市西路204号大院及豪贤路127号楼升级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环市西路204号大院及豪贤路127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环市西路204号大院及豪贤路127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环市西路204号大院自编第1、4栋部分楼层室内和室外场地、豪贤路127号楼首层局部进行改造装修。 | ||
招标内容 | (1)详细分析梳理项目的空间结构及技术条件,提供本项目的平面设计方案并配合招标人开展平面设计方案审查工作。 (2)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含装修设计、效果图),配合招标人开展方案设计审查工作。 (3)负责施工图设计(含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节能及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专业)及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开展施工图审查及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 (4)根据通过招标人审核的方案和施工图,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及相应配套机电、弱电、节能及智能化、消防设施、前期管线迁改等)。 (5)负责竣工图、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办理开工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等;负责办理本项目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环保验收(如需)及通邮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设计方的费用。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242.7200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及【3.2.2】资质。 3.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主办方)+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3.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方为准。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项目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交易中心企业库)。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6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任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信用管理平台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009.html) ④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⑤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https://credit1.****.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项目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交易中心企业库)。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https://www.****.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17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1时1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1时1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资格后审,电子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1时15分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n/)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 |
招标人联系人 | 田工 | 联系电话 | 020-****824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环市西路204号自编4号楼2、3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电话 | 188****6118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62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