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市西路204号大院及豪贤路127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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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市西路204号大院及豪贤路127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

环市西路204号大院及豪贤路127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环市西路204号大院及豪贤路127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于2024年11月5****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更改“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2工程建设规模”内容。

现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737.06万元(建设费用为3119.01万元,其中装饰工程金额为1600.27万元,占建设费用总价51.31%。),涉及改造面积约6732平方米(包括环市西路204号大院自编1号楼局部、4号楼整体、室外场地和豪贤路127号楼首层局部区域,其中:环市西路204号大院自编1号楼改造区域为二、三层南侧局部,改造建筑面积约813平方米;环市西路204号大院自编4号楼整体,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6.7米,建筑面积约5219平方米;环市西路204号大院室外场地平整改造,改造面积约500平方米;豪贤路127号改造区域为首层局部,改造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环市西路204号大院自编1号楼局部、4号楼整体、室外场地和豪贤路127号楼首层局部及配套设施。具体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安装工程改造(包括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弱电智能化工程等)、结构加固工程等。

(二)更改“3. 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3.2.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项目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信用管理平台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009.html)

④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⑤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9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三)增加“7. 联系方式,(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内容。

现文:(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52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增加“附件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内容。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更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内容。

(二)更改“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

(三)更改“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 评标程序3.1设计方案评****委员会负责)、3.3工程承包实施方案评****委员会负责)”内容。

(四)更改“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2:投标书”内容。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活动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

日 期: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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